| 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性建房项目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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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3 08:51 文章来源: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政策性建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全额集资建设住房及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等。政策性建房项目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一、应交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2.项目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
4.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文件。
5.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查意见。
6.已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
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查意见。
8.除政府投资外,其他投资已落实。
二、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批结果:审查通过的,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四、审批时效:
年度投资计划当年有效,当年未完成投资计划的可于下一年度申请续建计划。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确需调整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及年度投资额的,由项目单位向县发改局申请调整。
五、年度投资计划效力:
1.项目申报单位凭年度投资计划,办理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手续。
2.应当申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已经申报但未取得批准文件的项目,规划、建设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联系电话:722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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