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江县开展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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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0 10:53 文章来源:柳江县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流通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财建〔2008〕260号)和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桂商运发〔2008〕7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推广力度特别是宣传力度,使家电下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做好这项支农惠农惠民工作,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09]25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掀起一个宣传家电下乡和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特制定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体
县经贸局、财政局;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及销售网点。采取主管部门主办、中标企业或售网点承办的方式运作。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家电下乡宣传。
(二)用大蓬车送货下乡。
(三)现场销售。
(四)现场登录。
三、活动安排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20日前)
1、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
成立柳江县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经贸局分管副局长谢复月质量担任,副组长由财政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经贸局、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县经贸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动员与发动工作。
2、做好宣传预热活动,形成一个家电下乡宣传高潮。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并深入活动区域特别是周边村(屯)、田间地头张贴海报、在墙体上刷写宣传标语、发放活动传单及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30日)
根据制定的方案在相关乡镇实施。
1、选择不低于30%的乡镇于圩日开展本活动。
经过初步协商,拟由柳州尚龙电器有限公司分别会同各乡镇主要销售网点承办活动。
2、用大蓬车送货下乡的形式,集合家电下乡中标品牌,开展现场销售服务、现场登录、现场咨询和宣传,激发群众购买热情。
3、联合农机、农业、文化等其他部门,与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科技下乡和文化下乡联合开展活动,既整合和节约资源,又集聚人气。
(三)总结阶段(2009年5月1-12日)
对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及存在的问题,由县经贸局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
四、有关要求
(一)县经贸局、财政局主要负责这次活动,要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为民办实事的平台,积极主动向各乡镇政府及工商部门等汇报和沟通,争取在人力、物资和宣传资源等方面得到乡镇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三)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大蓬车活动,县财政安排的经费主要负责本县各部门参加活动的费用。按照市场化动作的原则,承办活动的中标企业或销售网点的各项费用由承办中标企业或销售网点自行负责。
柳江县经贸局
柳江县财政局
200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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